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科学规范、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独山子区委组织部近日制定下发《独山子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后备干部管理、考核、免职辞职降职、附则等内容。
一是突出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各单位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各单位提出的干部任免意见在与区委组织部沟通的基础上,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书面向区委组织部报送。
二是树立基层用人导向。坚持把基层作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对缺乏基层经历的干部,要有计划地选派至街道、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挂职、任职,增强他们应对复杂局面、开展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将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加快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各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各单位推荐后备干部实行党<工>委(组)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制度,严把推荐后备干部的政治关、廉洁关。
该办法的下发实施将有效推进独山子区干部选拔工作的健康发展,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