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召开首届“十佳职工民族团结之星”暨“三好职工”评选表彰会。表彰会上,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王军宣读了《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表彰“十佳职工民族团结之星”暨“三好职工”的决定》。
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职工陈其亮荣获自治区“十佳职工民族团结之星”称号 ,并授予“开发建设新疆奖章”,克拉玛依市直机关彭艳丽等四人荣获自治区级“三好职工”荣誉,克拉玛依市总工会荣获“三好职工”评选优秀组织奖。
为了引导各族职工争当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主力军,2016年6月,自治区总工会开展了争做“民族团结的好职工,正确教育子女的好家长,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的“三好职工”创建活动。各地州县市区工会、自治区各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教育工会、直属企业工会联合会推选了1245 名职工参加评选。克拉玛依市总工会按照“三好职工”的评选办法分别从全市各单位选拔推荐了60名“三好职工”候选人员。自治区总工会通过“职工e家”微信公众平台启动“三好职工”网络投票推选活动,参与投票人数达260 多万人次。最终,经过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评选出了100 名自治区级“三好职工”,并从“三好职工”中评出了“十佳职工民族团结之星”,同时授予“开发建设新疆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