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老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深化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工作,畅通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渠道,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现将我局党风廉政信访举报制度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布,接受广大离退休职工和社会各方面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的监督。
一、投诉举报对象:
市老干局全体公职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1、对我局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我局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其他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3、对我局党员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组织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支付个人旅游费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消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我局党员领导干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想作为;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不会作为;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作为的行为检举、控告。
5、对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工作态度蛮横、方法简单粗暴;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不高,办事流程不公开、让群众来回折腾,忽视群众正常诉求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投诉举报方式:
既可电话投诉,也可通过互联网举报,还可以来信来访进行举报。电话0990-6242132。邮箱:294735049@qq.com。信件邮寄和来访地址:克拉玛依市天山路38号工行大厦副4楼403室(邮编834000)。
四、处理方式:
投诉者无论采取哪种举报方式,都要做到举报的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真实可查,鼓励实名举报。禁止编造事实,诽谤他人或出于个人主观意愿恶意中伤。对投诉举报者个人资料,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克拉玛依市老干局
2016年10月10日